中宏二十年康宁两全寿险计划如何?
2014-11-07 09:44: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二十年康宁两全寿险计划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红利
第一条 分期支取现金利益给付
若本合同在第四、第八、第十二、第十六或第二十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然有 效,及投保人未曾行使“康宁两全寺险基本条款”第十条‘’不可剥夺之权益“的第一节 所赋予的权利,”本公司“将根据以下表格给付现金利益予被保险人,但应由此给付金 额内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贷款和货款利息。
在第二十个”保险同周年日“的现金利益給付后,本合同即失效,而”本公司“对 本合同的一切责任亦告终止。
第二条 身故利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接到被保险人身故的证明,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 合同保障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赔付身故赔偿金额及其”利息“予受益人,并从 其身故之日起按日比例无息退还未期满的保险费予投保人。此身故赔偿金额为”保险合 同概要“上所栽的”保险金额“,^^除所欠缴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贷款和”贷款利息“ 后的余额。身故赔偿金额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 限。
第三条 意外伤残身故利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突发的意外伤害事故,并以此意外伤害事 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简称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本公 司“将依照下列的”、赔偿金额表“的第二至第七项的赔偿金额,给付被保险人。如果在 此”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天以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条款的第二条和下列 ”赔偿金额表“的第一项同时履行利益给付责任。
第四条 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给付
如被保险人遭受”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或医生证明属 实‘确在本利益给付条款承保责任范围以内,”本公司“将豁免其应缴的保险费(包括 附加保险的保险费),直到缴费期满日或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被保险人可以从 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本利益给付将在被保险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后的第一 个保险费到期日生效(在此生效日后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无息退还予投保 人)。一旦本利益给付生效后,”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梓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 费方式的中请。
”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残废,而持续一 百八十天或以上不能参与或继续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酬。
二十年期康宁两全寿险计划
目录
内容 減
时 ^ ^ 2
二,保险合同概要^ ^ 3-4
三、康宁两全寿险基本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5
第二条 名词定义^ 5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每期保险费的缴付^ 5
第四条 宽限期^ 5
第五条 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5-6
第六条 年齡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6
第七条 地址变更^ 6
第八条 受益人^ 6
第九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退保^ 6
第十条 不可剝夺之权益^ 6-7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贷款^‘^ 7
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权益的转让^:^ 7
第十三条 告知义务^‘^:^ 8
第十四条 货千及适用法律^ 8
笫十五条 除外责任^ 8
第十六条 索赔申请^ 8
四、二十年期康宁两全寿险计划-基本利益保障条软
笫一条 分期支取现金利益给什^ 9
第二条 身故利益给付^ 9
第三条 意外伤残身故利益给付^ 9”
第四奈 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给付^ 10
第五条 除外责任^ 11
第六条 利益給付保障的终止^ 11
五、附加利益保障条款(如适用者)
康宁两全寿险基本条款
六、要保书副本或批注(如适用者) 笫一条 保险杳词;
本保险合同(简称本合同?所载的保险合同概要、条款、声明、批注、人身保险要 保书(简称要保书〗,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如适用者)、附加保险 合同及其它约定书,都是本合同的构成部份。
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的更改、修订或删除,须经“本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 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并附以批注,方为有效。
第二条 名词定义
“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合同概要”上的“保证价值 表”所列的同一名称的金额。
是指很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