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二十年康宁两全寿险计划如何?
2014-11-07 09:44: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曰” 起开始的周年日期。
是指保险合同内任何贷款的利息,此利息将按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的利率复息计算。最高幅度不能超过同期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保证现金价值
二、保险合同周年日
三、贷款利息
四、利息
是指朴缴保险费以及身故赔偿金额的利息,“本公司”根 据在当年度商业银行所定的二年期储蓄存款的月利率复息 计算。
第三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每期保险费的缴付丨
“本公司”自“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对被保险人履行 应负的保险责任。
每期保险费,应按照“保险合同概要”上所栽的缴费方式,向“本公司”缴费,直 至“缴费期满日”止。
第四条 宽限期
除首期保险费外,每期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 本合同仍然有效。
除很据本合同第十条“不可剝夺之权益”第二节条款的规定来处理外’逾“宽限 期”仍未缴付保险费,本合同即失效,而“本公司”对本合同的一切责任亦告终止。
第五条 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自本合同失效日起两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恢复本合同 效力(简称复效)。但投保人须向“本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证明,并获得“本公 司”接受,及将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合同贷款和“贷款利息”,一次性
缴清后,本合同即忮复效力。
本条款并不适用于根据本合同第九条“退保”条款,已作退保的保险合同。
第六条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齡将以足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本合同时,应将被保险人的
出生日期、实足年龄和性别在“要保书”上填明,若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来处理:
一、如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和性别,而需收取较高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按原缴保 险费及应缴保险费的比例减少赔偿金额。若投保人向“本公司”提供被保险人的健 康证明,经“本公司”批准,并将保险费差额的部分及其“利息” 一次性缴清,经 ”本公司”核准后,本合同即恢复提供原有保险合同的所有保障。
二、如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和性别,而需收取较低的保险费,“本公司”将无息退还 溢缴部份的保险费予投保人,而原有保险合同的保障则维持不变。
三、如根据“本公司”的承保规则,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和性別,被保险人是属于不 能承保者,“本公司”将无息全数退还已缴付的保险费予投保人,“本公司”并视 本合同从未生效。但是自本合同签发之日起逾二年者,将参照本条款第六条的第一 或第二项处理。
第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位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 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八条 受益人
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另有声明外,若受益人超过一位以上,各受益人将平均分享本 合同的“身故利益给付”。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逝世,其权益则归被保险人的法定继 承人所有。
第九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退保
在保险合同签收日后十四天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保险合同“解除”申请, “本公司”将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曾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保险合同“退保”申请’在第一个 “保险合同周年3 ”前,“本公司’’将退还已缴付保险费的百分之廿五给付予投保人。 在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以后,“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当时的“保证现金价值”扣 除所欠缴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贷款及“贷款利息”后的余额,給付予投保人。“退保” 后,本合同即失效,而“本公司”对本合同的一切责任亦告终止。
第十条 不可剥夺之权益
一、不可剥夺之权益的选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已具有“保证现金价值”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 式通知“本公司”,作出下列任何一项选择:选择(丨^退保
根据本合同内的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