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基业长青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05 09:44: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持续奖金金额为当期五年持续保险费总额的0.2%。但若当期
投保人行使过减保权利,则当期对投保人的持续奖金随之自动丧失;若当期被保
险人行使过部分领取权利,则当期对该被保险人的持续奖金随之自动丧失。本合
同项下各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不参与流入账户持续奖金资格的认定和金额的计
算。
持续奖金分别记入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对应部分。持续奖金进入账户后成为账
户余额的一部分。
持续保险费
:当期第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累计交费金额全部计入持续保险费;以后
每个续保单年度年累计交费金额不超过当期第一个保单年度年累计交费金额100%
的部分,计入持续保险费。
3.2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
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全残保险金责任终
止,其他各项责任仍然有效。
4保险金的申请
4.1受益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
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8-4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除另有约定外,养老年金、全残保险金和离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本
公司。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
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
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
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4.3.1养老年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养老年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
(4)被保险人合法的退休证明。
4.3.2身故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死亡证明书或验尸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4.3.3全残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