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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红天利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3 10:22: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止:

  1、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

  2、本主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

  第八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主险合同所列保险责任的,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因从事本主险合同所附《高危职业表》中所列职业活动而遭受意外伤害的;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公司按照本主险合同的约定

  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公司按照本主险合同的约

  定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九条 红利事项

  本主险合同红利分配方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红利分配是不保证的。

  本主险合同自生效日起未满一个完整保险单年度期间而终止的,公司不进行红利分配。

  一、年度分红

  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

  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14) (15)

  若进行红利分配,且本主险合同未发生减保 ,公司将于红利派发日 以本主险合同的基

  本保额和累积红利基本保额为基础,增加本主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

  若进行红利分配,且本主险合同已发生减保,公司将于红利派发日以减保后的基本保额和

  减保后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为基础,增加本主险合同的累积红利基本保额。

  公司将在每个红利派发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您寄送分红业绩报告和红利通知书,您也可

  致电公司查询您所持保险单的红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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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终了分红

  终了分红有下列情形: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期满时仍生存,本主险合同终止,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

  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红利分配方案,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满期生存

  红利的形式与满期保险金一并给付。

  2.体恤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身故导致本主险合同终止时,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

  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红利分配方案,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

  以体恤金的形式与身故保险金一并给付。

  3.特别红利

  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因您解除本主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自本主险合同

  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您和公司未达成协议或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原因导致本主险

  合同终止的,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红利分配方案,

  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与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一并退还。

  本主险合同发生减保,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进行红利分配和

  红利分配方案,如确定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特别红利的形式与减保所减少部分对应的现

  金价值一并退还。

  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险单特性(包括基本保额、保险单经过年度、性别、投保年

  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第十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主险合同时,公司应当向您说明本主险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公司责任的条款,公司在订立本主险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

  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

  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公司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公司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公司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