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0-17 10:16: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金的,本公司应将应领养老保险金与实领养老保险金总和的差额无息退还被保险人。
5.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每年分配的保单红利及累积红利与实际不符的,本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年龄调整。
第二十三条 资料提供
投保人应保存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交费金额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必要时投保人应按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投保人于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要求就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被保险人退保。
一、 投保人要求退保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退保申请书。
二、 投保人要求退保的,自本公司接到退保申请书之日起,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以转帐方式向投保人退还尚未开始领取保险金的被保险人的现金价值。
三、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二十五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本公司和投保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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