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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祝寿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16 09:22: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计算。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红利应分日是保险单周年日,而红利的实际分配日将可能因年度会计核算、审计或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监管的要求而迟于保险单周年日。

  我们将每年至少向保单持有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将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您。

  终了红利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发放:

  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本附加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本附加合同至被保险人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期满。

  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的交纳

  您需要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九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祝寿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十条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一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祝寿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祝寿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