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鸿瑞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15 12:20: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鸿瑞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51岁 | 10000.00元 | 5年 |
保分红10000元 |
终身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本合同的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可分别为被保险人40、45、50、55或60周岁,年金给付方式有按年平准给付、按月平准给付、按年增额给付、按月增额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五种,由您在投保时选定。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您依本合同选定的年金领取起始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投保时被保险人为40至60周岁的,还可选择趸交即领年金的方式。
您在投保时选定的领取起始年龄和领取方式可在年金领取起始日的一年前,根据实际交费情况,向我们申请变更,我们同意变更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后,按变更后的领取起始年龄和领取方式领取。您申请变更领取起始年龄或领取方式仅限1次。
年金给付方式如下:
(1)按年平准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自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每年按对应的给付金额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99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
趸交即领的首期年领年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领取,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
(2)按月平准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自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每月按对应的给付金额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10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前一个月止。
趸交即领的首期月领年金于合同生效后次月与第二期年金一并领取。
(3)按年增额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自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每年按以下约定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99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
自年金领取起始日开始的第一个5年期间,按对应的首期年度给付金额给付年金,年度给付金额每满5年按上一个5年年度给付金额的10%增加(每个5年期间的年度给付金额相等;给付金额按每张保险单总给付额计,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趸交即领的首期年领年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领取,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领取。
(4)按月增额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自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起,每月按以下约定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10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前一个月止:自年金领取起始日开始的第一个5年期间,按对应的首期月度给付金额给付年金,月度给付金额每满5年按上一个5年月度给付金额的10%增加(每个5年期间的月度给付金额相等;给付金额按每张保险单总给付额计,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趸交即领的首期月领年金于合同生效后次月与第二期年金一并领取。
(5)一次性给付(选择趸交交费方式的不得选择此种给付方式):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按年金领取起始年龄对应的趸领金额一次性给付年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1)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的,我们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年金领取起始日及以后: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及以后身故的,若已领取年金总和未达到已支付保险费的 110%,我们按已支付保险费的 110%与已领取年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已领取年金总和等于或超过已支付保险费的 110%,我们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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