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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天安附加优惠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10-15 12:28: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数人 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 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在本附加合同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

  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公司向被保险

  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三、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满期生存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单服务

  在享受本附加合同给您带来的权益的同时,您还可获得公司为您特别提供的以下服务:

  第十一条 欠款的扣除

  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或退还已收保险费时,若本附加合同有保单欠款(20)及利息(21),则公司应先扣除上述所有款项后再给付余额。

  第十二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在投保时,请按照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申报并在投保单上填写,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

  定办理: 一、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年龄范围

  的,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但是自本附加合同生效 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公司有权 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三、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公司应当将 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第十三条 投保人解除附加合同的处理

  本附加合同成立后,您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 一、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1、保险合同;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3、保险费交付凭证;4、您的身份证明。

  二、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自公司收到《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之日二十四时起,本附 加合同终止。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的原件经审查无误后的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 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保单理赔

  当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按照以下流程办理您的申请:

  第十四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由公司提供 的索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向公司申请给付: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交费凭证;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申请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时,需提供证明继承关系的公证材料;

  4、公安部门或者医疗机构(22)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或者承认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全残,由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由公司提供的索赔申请书,并凭下

  列���明和资料的原件向公司申请给付: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交费凭证;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3、由医疗机构和医师(23)出具的被保险人全残鉴定书;

  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三、满期生存保险金由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由公司提供的保险金给付申请

  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向公司申请给付:1、 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交费凭证;2、 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四、保险金受益人对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 而消灭。

  名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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