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难有哪些原因?该如何推行“以房养老”?
2016-10-09 15:28: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家庭供养结构特殊,主要是四个父母、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421”结构(虽然出台“二胎”政策,但政策效应有待观察,且在短期内对家庭结构难有影响), “养儿防老”的传统家庭互助模式将渐渐让位于更加市场化的养老方式,部分老人出于减轻作为子女赡养负担的想法,会考虑“以房养老”方面的产品。
另外,对于“以房养老”遇冷,推出产品的保险公司也有清醒的认识。据公开报道,在幸福人寿设计“幸福房来宝”产品之初,客户人群就定位于部分失独老人、无子女老人、孤寡老人。作为一个小众化的体现社会责任的保险产品,该产品的推出目的之一就是帮助老人利用房产增加养老收入,解决养老的实际困难。
正是基于上述正面作用的考量,今年7月,中国保监会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将扩大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的部分地级市。
不过,仅仅扩大试点范围是不够的,在“以房养老”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上还需要更多努力。对于前文提到的诸多政策障碍,需考虑在更高层面设计“以房养老”的体系,逐步完善产权政策、税收支持政策等。同时,监管部门需担负起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对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规范,提供政策的全面解析、产品的风险提示,消除老人的顾虑。
长远来看,“以房养老”是市场化、多元化养老的一个模式,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一个思路,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市场状况,它也注定是一个小众产品,参与机构需有“持久战”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