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真爱永恒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9 11:40: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利安真爱永恒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22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养老金 金婚关爱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银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银婚纪念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99.9%给付一次银婚保险金。
银婚保险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 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我 们每年按有效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直至保险期间届满。首期 养老保险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 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养老保险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给付累积账户,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 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金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99.9%给付一次金婚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身故保险金”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 险金额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基本身故保险金”的 具体金额计算如下: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基本身故 保险金”为“已支付的保险费的累积值”。已支付的保险费的累积值指您根据 本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按年单利 5%(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的方式 累积后的金额之和。若发生减保,在计算已支付的保险费的累积值时,减保 前已支付的保险费的累积值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后身故,“基本身故 保险金”为尚未给付的银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金婚保险金(不包括生存 给付累积账户中尚未领取的金额)中基本保险金额对应部分之和。
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在给 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后,我们按有效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真爱永恒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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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全额退还保险费 ……………………………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v 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有选择领取方式的权利 ……………………………………………………………………3.7
v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
v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 ……………………………………………………………………6.2
v 您有减保的权利 ……………………………………………………………………………………………………6.3
v 您有退保的权利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