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真爱永恒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9 11:40: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金领取方 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终了红利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 式选择权 如果选择年金领取,领取金额按照转换时我们提供的转换标准确定。用于转 换的保险金金额不得低于转换时我们规定的相应最低限额。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分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
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 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合同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1)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我们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 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 年度的红利分配。
(2)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在本合同因发生保险事故、解除保险合同等情形而终止时给付。本 合同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三种:①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 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满期有红利分配,我们将以满期生存红利的形式与金婚 保险金一并给付。
②体恤金红利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我们将根 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 我们将以体恤金红利的形式与身故保险金一并给付。
③特别红利 在本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我们将 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 配,我们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与现金价值一并给付。
5. 如何支付保险费
5.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交清)、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
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交费期间,并在保 险单上载明。 选择限期年交方式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 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
5.2 宽限期 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 效力中止。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指本合同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
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所 对应的现金价值,见本合同相应栏目。
6.2 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
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若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自次日零时起 本合同效力终止。
6.3 减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减保,将有效保险金额中基本保险金额部分
和累计红利保险金额部分同比例减少,我们将退还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所对 应的现金价值,但减保后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您申请时我们规定 的最低金额。如减少的有效保险金额部分有对应的特别红利,则同时支付。 减保比例=(1-减保后的有效保险金额÷减保前的有效保险金额)。减保后, 本合同期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7. 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7.1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且本合同不享有红利的分配。
7.2 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
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相应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前述补 交的利息按我们参照 2 年期居民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作相应浮动后宣布的利率
计算。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8.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 您解除合同的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