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金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09-29 11:16: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议处理
10释义
10.1保单年度
10.2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0.3周岁
10.4 年交保险费
10.5 累计已缴纳的保险 费
10.6 已交费年度数
10.7 意外伤害
10.8 运输意外伤害事故
10.9 航空意外伤害事故
10.10毒品
10.11酒后驾驶
10.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驾驶
10.13无有效行驶证
10.14机动车
10.15医疗事故
10.16非处方药
10.17潜水
10.18攀岩
10.19探险
10.20武术比赛
10.21特技表演
10.22现金价值
10.23保险事故
10.24保单贷款利率
君龙金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1年 10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君龙金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Œ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 注、批单及其它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 算。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 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解除合同 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 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
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该金 额有所变更时,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
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 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有10年及15年两种,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起算。您可以
与我们约定其中一种保险期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4 保险责任
2.4.1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每届满一个保单年度仍生存的,我们向生存保 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的金额为:本合同的年交保���费的金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若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10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4%;
若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的保险期间为15 年,则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5%;
2.4.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 时仍生存,则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
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其 它保险金的责任。
2.4.3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按以下情况计算,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况 的,则身故保险金按其中最高一项给付。
2.4.3.1 被保险人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费年度数;
2.4.3.2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费年度数×2;
2.4.3.3 被保险人遭受运输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 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 为: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费年度数×3;
2.4.3.4 被保险人遭受航空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 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身故保险金的金额 为: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费年度数×5。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1)至(7)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