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锦绣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28 10:5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锦绣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红利 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2岁 | 4208.00元 | 20年 |
身故保障和养老规划10.0万 |
终身 |
30岁 | 8048.00元 | 20年 |
养老与保障的经典结合20.0万 |
终身 |
32岁 | 5901.00元 | 20年 |
身故利益13.0万 满期生存金13.0万 分红9.4万 |
终身 |
32岁 | 14158.00元 | 20年 |
累计红利18.0万 身故金30.0万 养老金30.0万 应急现金10.0万 保费豁免26.0万 |
终身 |
33岁 | 21360.00元 | 20年 |
红利35.9万 现金给付50.0万 |
至90周岁 |
34岁 | 4357.00元 | 20年 |
累计红利10.0万 身故金10.0万 养老金10.0万 应急现金55.0万 |
终身 |
36岁 | 10023.00元 | 20年 |
身故75.0万 期满金9.9万 意外保险60.0万 意外医疗4.0万 养老金1255元 重大疾病20.0万 航空保险30.0万 |
终身 |
43岁 | 86900.00元 | 至50周岁 |
红利 满期生存金4.0万 身故30.0万 红利20.0万 |
至80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现金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四十五、五十、五十五、六十周岁〖投保时由投保人选择其中 之一)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901给付现金利益。
二、期满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 金额的1 给付期满利益,本合同随之终止。
三、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 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如身故发生在缴费期 内,本公司还将从其身故日起按日比例无息退还投保人未期满但已缴付的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
但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其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将按以下比 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比例
不满一周岁 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 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80%
2、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中宏锦綉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09〉
第一条 释义
本公司 周岁
保险合同周年日
四、贷款利息
五、利息
六、保证现金价值
七、保证现金价值净额
是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是指自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的周年日期。如 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月29日的保险合同,在非闰年的时候 其保险合同周年日为2月28日。
是指保险合同内任何贷款的利息,该利息将按贷款期间本公司公布的贷款利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是指补缴保险费以及身故保险金的利息,该利息将分别按 计息期间本公司公布的补缴保险费利率以及身故保险金利 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是指保险单上保证现金价值表所列的保证现金价值金额。是指保证现金价值在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 合同贷款(含自动贷款垫缴保险费〉及贷款利息后的余额。
第二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若有〗构成,其组成文件如下:
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三、投保单客户联或复印件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客户联或复印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
本合同内条款的更改、修订或删除,须经本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并附以批注后生效。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现金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四十五、五十、五十五、六十周岁〖投保时由投保人选择其中之一)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901给付现金利益。
二、期满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公司将按保险单上所载���保险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