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1-21 09:48: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生存金 祝寿金 红利 每年分红 万能帐户 满期生存金 身故 重大疾病 意外伤害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9470.00元 | 15年 |
教育金,婚嫁金,创业10.0万 |
终身 |
0岁 | 20422.00元 | 15年 |
生存金 身故15.0万 |
终身 |
1岁 | 9998.00元 | 15年 |
每年生存现金返还100.0万 意外保险意外门急诊医0元 保费豁免0元 满期金10.0万 |
至100周岁 |
1岁 | 11342.00元 | 15年 |
教育金婚嫁金12.0万 |
终身 |
25岁 | 9794.00元 | 15年 |
多种账户 自由选择 投资选择 自由随心 生存现金 定期给付3000元 百岁贺寿 安享天福 现金价值 安全保证 人寿保障 直至百岁10.0万 自动投资 灵活转换 双重红利 更强动力 |
至100周岁 |
26岁 | 5106.00元 | 14年 |
身故保险金5.0万 双重红利1000元 生存现金1500元 百岁贺寿金5.0万 投资连结保险5.0万 |
至100周岁 |
28岁 | 6090.00元 | 15年 |
意外伤害赔偿金5.0万 周年红利 身故赔偿金5.0万 工银安盛投资账户 定期寿险身故赔偿金5.0万 生存金1500元 满期生存金5.0万 重大疾病赔偿金5.0万 |
至100周岁 |
30岁 | 10906.00元 | 15年 |
身故保险金20.0万 双重红利 重疾保障10.0万 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百岁贺寿金10.0万 生存现金3000元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意外伤残保险金10.0万 |
至100周岁 |
44岁 | 5122.00元 | 14年 |
周年红利 身故保险金5.0万 贺寿金5.0万 安盛投资链接账户 生存金1500元 |
至100周岁 |
7岁 | 20210.00元 | 15年 |
意外门急诊报销2500元 意外伤残保险金10.0万 双重红利0元 工银安盛人寿投资连结10000元 生存现金6000元 身故保险金20.0万 百岁贺寿金20.0万 重疾身故全残保费豁免0元 |
至100周岁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身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方式计算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 保险责任终止:
1.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生日当日 24 时之前身故,则我们按照本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生日当日 24 时之后身故,则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生存现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 3 个保险年度之日起,在每个保险年度的保险合同周年日(3)当日 24 时仍生存, 且本合同有效的,我们将分别按保险金额的 3%给付“生存现金”予您,直至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三、贺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 10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24 时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贺寿 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12]字第 1-1 号文呈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人寿盛世添财二代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 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 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的英文简称 PHYG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30 天至 60 周岁(2)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 岁)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 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