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黄金标准投资连接保险(B款)
2014-08-25 11:00: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均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上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您和被保险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变更申请书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方能生效。您变更上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除身故保险金之外的其他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我们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三、因受益人变更引起的法律纠纷,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此项遗产的继承人依法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一、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如果因为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延迟而使我们增加查勘、调查等费用,这些费用将由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身故保险金:
1. 本保险单原件及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 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原件;
3. 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材料原件;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如果被保险人在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本合同仍然在其被宣告死亡时终止。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后30 日内,向我们退还已支付的身故保险金中超过保险单账户价值以上的部分。上述保险单账户价值为我们计算身故保险金时的保险单账户价值。
三、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为我们在本合同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应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1.保险单原件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诊断鉴定书原件;
3.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四、祝寿保险金的申请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
1. 本保险单原件及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五、我们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六、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 年不行使而消灭。
3. 您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付
一、趸交保险费
趸交保险费是指您按照本合同约定在投保时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
您交纳的趸交保险费数额最低为10000 元人民币。
二、追加保险费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您可在犹豫期过后向我们书面申请并经我们同意后,交纳追加保险费用于增加保险单账户价值。
追加保险费可随时交纳,并且您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数额最低为2000 元人民币。
3.2. 投资账户
我们为了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投资活动纳入投资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投资账户是我们根据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而专门设立的账户,该账户资产与我们的其他资产相互独立,该账户中资产的投资损益全部计入该账户。
3.3. 投资账户的种类
我们现已设立以下5 个投资账户供您选择,投资风险由您完全承担:
一、进取型账户
本账户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股票主导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由若干各不同比重的股票型基金构成组合。
股票市场风险和基金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
二、成长型账户
本账户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型基金,辅以债券及债券型基金,由若干不同比重的股票型基金、债券与债券型基金构成组合。
股票市场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和债券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
三、平衡型账户
本账户资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及债券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由若干不同比重的股票型基金、债券与债券型基金构成组合。
股票市场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和债券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
四、债券型账户
本账户资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可投资债券及债券型基金,由若干不同比重的债券及债券型基金构成组合。
债券市场风险和基金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
五、现金型账户
本账户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及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
货币市场风险是本账户投资的主要风险。
3.4. 投资账户的管理
我们对投资账户行使管理权,每年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我们有权根据投资当时的情况决定具体的投资账户资产分配数量和比例。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现有投资组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或投资市场环境发生改变,现有投资渠道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环境的需要,或出现新的投资渠道时,在充分保障您的利益的前提下,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我们可以设立新的投资账户或合并、分立、关闭已存在的投资账户,以及合并、分立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但必须提前3 个月书面通知您。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保留另行委托投资管理人来管理部分或全部的投资账户的权利。
3.5. 投资账户的评估
一、投资账户价值
投资账户价值为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投资账户总负债。
投资账户总资产是指某一投资账户下所拥有的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核算方法计算出的资产总额。投资账户总负债是指该投资账户运作中应付买入资产款项、应付税金、应付资产管理费和其它负债。
二、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
投资账户价值以投资单位计量。投资账户评估方法根据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我们在每一计价日对投资账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计算出该计价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和买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5 位),并予以公布。
本合同所称的计价日是指我们为您买卖投资单位或计算保险单账户价值时,对投资账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基准日。计价日由我们确定,但每周至少有一个计价日(若遇证券交易所休市或法定节假日,则计价日自动顺延)。
投资单位卖出价为您向我们卖出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即您的资金退出投资账户,将投资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兑现为现金时所使用的价格;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您向我们买入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即您的资金进入投资账户,折算为投资单位时所使用的价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价值/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买入价=投资单位卖出价×(1+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
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为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我们保留对投资账户价值评估周期和投资单位买入卖出差价比例进行调整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前,我们将提前3 个月书面通知您。
3.6. 计价日交易的规定
任何一日的投资单位买卖申请需在您提交完整的申请资料后才适用该日的申请,我们有权规定受理该次交易的截止时间。
3.7. 暂停或延迟投资账户的评估和交易
一、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我们可以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
1.投资账户主要投资的证券市场被关闭或被限制、暂停交易时;
2.投资账户的投资对象被暂停交易或计价时;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们无法进行正常的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时。
出现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的情形后,我们保留顺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投资账户单位买卖交易的权利,直至上述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评估和交易的情形消失。
二、如果您对保险单账户价值提取或转出的申请可能严重损害投资账户中其它投保人的利益,我们保留推迟您该项申请的权利,并采用该项申请实际履行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提取或转出的保险单账户价值,推迟期限以我们收到您书面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为限。
上述保险单账户价值提取或转出的申请包括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部分领取保险单账户价值及投资账户的转换,申请领取保险金及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不在此限。
三、如果我们决定暂停或推迟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