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财智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2014-09-18 10:53:0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财智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
适用年龄:30天至7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本合同有效,则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同时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身故 保险金的数额为以下两者之和:
100%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5%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最高至人民币 100 万元。
本条中个人账户价值是指理赔申请审核通过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续保奖金
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6)当日 24 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本合同仍有效的,我们将 向您发放续保奖金。以后每满两年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发放一次续保奖金,直至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续保奖金的金额相当于发放续保奖金前 2 年个人账户价值平均值的 0.4%,并以转为投资单位的形式 发放予个人账户。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财智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条款
[2012]字第 1-1 号文呈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目录
感谢您(1)选择了我们-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在您阅读本条款之前,请浏览一下目录,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向您介绍本合同的基本构成,以及您通过本合同所获得的保障及 给付利益。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三条 保险期间
第四条 犹豫期
第五条 保险责任
第六条 续保奖金
第七条 责任免除
第二章 投资与账户条款:向您介绍公司投资账户(2)及您的个人账户的建立、管理,以及 如何运作。
第八条 投资账户
第九条 个人账户
第三章 费用条款:向您介绍本合同的保险费组成及相关费用的收取。
第十条 保险费
第十一条 相关费用
第四章 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本合同所拥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保单服务、理赔的具体 要求。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的终止
第十四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第十五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六条 保险金的申请
第十七条 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十九条 年龄的确定与错误处理
第二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地址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HONPG3 2
第五章 名词释义:向您解释本合同条款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的理解本合 同。 HONPG3 3
第一章 保险责任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工银安盛人寿金生财智三代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 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 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本合同的英文简称 HONPG3。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 30 天至 70 周岁(3),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对于未满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趸交保险费并签发 保险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以该日期计算。
除非有另外的约定,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所载生效日当日 24 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任一种终 止情况发生之日 24 时为止。
第四条 犹豫期
您收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后,我们给予您 10 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向我们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本合 同及附加合同退还我们。本合同自我们收到书面申请当日起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按照您在投保单中选择的投资时间,我们对您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的申请,作出如下处理:
1. 如果您选择在本合同度过犹豫期后进行投资的,我们在收到您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和相关证 明、资料后向您全额无息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
2. ��果您选择在本合同生效后立即投资的,则保险费已经转入您的个人账户,我们将在收到您 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后退还您下列金额: HONPG3 4
退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