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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B款怎么样?

2014-08-22 15:13: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以及为进行资金运作而设立的专用帐户,投保人可以选择一

  个或多个投资帐户。本公司在充分保障投保人利益的前提下且经监管机关批准,可增设新的投资帐户或合 并、分立、关闭已存在的投资帐户。如果发生上述情形,本公司将提前通知投保人。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投资帐户及确定保险费在不同投资帐户之间的分配比例。若本公

  司增设新的投资帐户,则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在当时有效的投资帐户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帐户, 并在投保单或批注上载明。

  第十一条资帐户的管理

  本公司拥有与投资帐户相关的所有投资管理权利。本公司有权根据各投资帐户的投资目标与策略决定其投

  资组合。同时,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将对投资帐户的全部或部分投资管理权利委托给本 公司以外的合格金融机构。

  投保人签署本合同,即表明投保人自愿全权委托本公司代表投保人行使该投资帐户资产项下的表决权和其

  他资产处置权。

  本公司目前设立的投资帐户见《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 B款投资帐户说明书》。

  第十二条投资帐户价值的评估

  投资帐户价值等于投资帐户的总资产减去投资帐户的总负债。

  《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B款》2011年7月备案

  其中,总资产等于投资帐户中各项资产的价值之和,投资帐户中的各项资产的价值将按照相关法规予以评

  估;总负债包括投资帐户运作中应付却未付的各类开支以及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般情况下,本公司每个工作日对投资帐户的价值评估一次,并同时宣布每个投资帐户的投资单位价格。

  若因非本公司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无法对该投资帐户价值进行评估,本公司可减少投资帐户价值评估的次数、推迟投资帐户价值的评估或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改变投资帐户价值的评估方法,并在监管机关认 可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投资帐户资产管理费是本公司为管理每个投资帐户而收取的费用。投资帐户的资产管理费将于每个资产评

  估日根据上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帐户价值计算并收取,计算公式为:

  上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帐户价值× 距上一个资产评估日的天数

  365

  ×资产管理费比例

  本公司目前各投资帐户的资产管理费收取比例见《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 B款投资帐户说明书》。

  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各投资帐户资产管理费比例的权利。若本公司对资产管理费

  比例进行调整,将提前通知投保人。

  第十三条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帐户投资单位价格分为买入价和卖出价。

  投资单位卖出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卖出投资单位时的价格;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买入投资单

  位时的价格。其中,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帐户价值÷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买入价=投资单位卖出价×(1+买入卖出差价)

  各投资帐户的买入卖出差价为0%。

  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上述买入卖出差价的权利。若本公司对各投资帐户采用的买

  入卖出差价进行调整,将提前通知投保人。

  第十四条投资帐户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按照监管机关规定的方式对投资单位价格,投资帐户情况等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 个人帐户条款

  第十五条个人帐户

  本公司正式同意承保后,将根据投保人在投保单中选择的帐户建立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

  产评估日为投保人建立个人帐户。

  第十六条保险费的分配

  一、 期交保险费的分配

  期交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按本合同投保单或批注的约定比例在��人帐户建立日或本公司确认收到期交保险费当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分配至各投资帐户,用于购买相应投资帐户的 投资单位。各投资帐户内的投资单位数,等于分配至该投资帐户的金额除以个人帐户建立日或期交保险费 缴付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

  二、追加保险费的分配

  《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B款》2011年7月备案

  在本公司同意追加保险费申请并确认收到追加保险费的当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

  追加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按本合同投保单或批注的约定比例分配至各投资帐户,用于购买相应投资 帐户的投资单位。各投资帐户内新增加的投资单位数,等于分配至该投资帐户的金额除以本公司同意追加 保险费申请并确认收到追加保险费的当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买入价。

  第十七条个人帐户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一资产评估日的个人帐户价值等值于各投资帐户内投资单位数与相应投资帐户投资

  单位的卖出价的乘积之和。本公司可合并、分解投资帐户中的投资单位,本合同个人帐户价值不变。若本 公司合并、分解投资帐户中的投资单位,将提前通知投保人。

  第十八条初始费用

  各保单年度应付的期交保险费及各保单年度缴付的追加保险费按照下表比例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个人帐

  户。

  保单年度

  初始费用比例

  基本保险费 额外保险费 追加保险费

  第 1 个保单年度 48% 5% 5%

  第 2 个保单年度 20% 5% 5%

  第 3 个保单年度 10% 5% 5%

  第 4 个保单年度 10% 5% 5%

  第 5 个保单年度 10% 5% 5%

  第 6 个保单年度及以后 - - 5%

  第十九条保单管理费

  在本合同生效日及每个费用扣除日(见释义),本公司将从个人帐户中各投资帐户内以扣除投资单位数的

  形式收取当月的保单管理费。

  本公司目前不收取保单管理费。本公司保留收取保单管理费及调整此项收费额度的权利,但收费额度调整

  幅度的百分比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自上次保单管理费额度调整之日起的累计涨幅的百分比。

  第二十条风险保险费

  为了承担身故、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本公司将在本合同生效日及每个费用扣除日,从个人帐户中各投资

  帐户内以扣除投资单位数的形式收取当月的风险保险费。本公司每月将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及保险 金额收取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保险金额/1000×当月风险保险费费率

  其中当月风险保险费费率详见附表《月风险保险费费率表》。

  本公司保留调整月风险保险费费率的权利,但调整后的年风险保险费费率不超过《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

  命表(2000-2003)非年金保险男/女表》的 160%(仅适用于标准体承保的被保险人),并且这种调整不会 针对个别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及理赔状况有所不同。经调整后的月风险保险费费率将在下一个保单周年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二十一条 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收取

  投保人投保附加合同的,在个人帐户建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本公司将从个人帐户中各投资帐户内以扣

  除投资单位数的形式收取当年度的附加合同保险费。若个人帐户价值不足以扣除当年度的附加合同保险费,则不扣除当年度的附加合同保险费,且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第二十二条 帐户转换

  《汇富人生投资连结保险B款》2011年7月备案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且个人帐户建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将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从

  一个投资帐户全部或部分转移至其他投资帐户;本公司在接到帐户转换申请并审核同意的当日(若当日为 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将所需转出的投资帐户价值按投保人指定转入的投资帐户的投资单位 买入价转入该投资帐户。

  在每个保单年度内,投保人进行前六次帐户转换时不收取投资帐户转换手续费,其后每次转换手续费为 25

  元。本公司保留调整此项收费标准的权利,但其调整幅度的百分比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 费价格指数自上次转换手续费调整之日起的累计涨幅的百分比。

  第二十三条 部分领取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且个人帐户建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部分领取个人帐户价值;

  本公司在接到部分领取申请并审核同意的当日(若当日为资产评估日)或下一个资产评估日,计算出对应 的个人帐户价值并给付投保人,但在给付前须先从中扣除部分领取费用。

  其中,本合同生效后的前四个保单年度,每次部分领取费用为该次部分领取的个人帐户价值的一定比例,

  详见下表:

  保单年度 比例

  第 1 个保单年度 10%

  第 2 个保单年度 8%

  第 3 个保单年度 6%

  第 4 个保单年度 4%

  在第五保单年度及以后各保单年度,每个保单年度内投保人进行首次部分领取时不收取手续费,其后每次

  部分领取手续费为 25 元。本公司保留调整此项收费标准的权利,但其调整幅度的百分比将不超过国家统 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自上次部分领取手续费调整之日起的累计涨幅的百分比。

  投保人每次申请领取的个人帐户价值及每次领取后个人帐户价值的余额均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所规定的

  相应最低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