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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2014-08-21 14:10: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账户中的投资单位,将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七条 个人账户价值、已归属账户价值及未归属账户价值

  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分为两部分,分别为投保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和被保险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等于此两部分账户价值之和,并按投资单位卖出价计算。

  在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建立时或其后的任一资产评估日,投保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等于由投保人付费买入的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与相应投资账户投资单位在该资产评估日的卖出价的乘积之和。

  在本附加合同个人账户建立时或其后的任一资产评估日,被保险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等于由被保险人付费买入的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与相应投资账户投资单位在该资产评估日的卖出价的乘积之和。

  已归属账户价值等于被保险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加上投保人付费部分的账户价值与根据投保单上权益归属比例表所载的被保险人离职或退保时权益归属比例的乘积。若被保险人身故、全残、退休时,除法律及本附加合同另有规定外,已归属账户价值等于100%(百分之一百)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

  未归属账户价值等于被保险人的所有个人账户价值减去已归属账户价值后的余额。

  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项下各投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换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且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建立后,被保险人可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将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从本附加合同项下的一个投资账户全部或部分转移至本附加合同项下的另一个投资账户。本公司将按相关手续完成当日(若当日不是资产评估日则为其下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单位价格完成此转换,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各投资账户内投资单位数也将随之作相应调整。

  本附加合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个人账户价值在各个账户之间的转换应按各账户的卖出价进行。本附加合同于每个保险单年度内,由本公司操作的前三次转换,每次手续费为零,第四次及以后的每次操作手续费不超过二十五元,该费用将从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扣除。每次转换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

  第十九条 保单状态报告

  本公司每年将向投保人提供一份保单状态报告,报告将显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信息,每个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情况,保险费支付等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 公共账户设立及使用

  本附加合同的公共账户设立及使用与主合同相同。

  第二十一条 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是本公司为了履行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为进行资金运作而设立的单独的一个或数个专用账户。

  投资账户的价值以投资单位作为计量单位,投入投资账户中的保险费均按该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买入价计算相应的投资单位数。

  投资账户将定期由保险监管机关认可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十二条 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

  本公司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为投资连结产品设立不同的投资账户,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目前,本附加合同有以下投资账户可供选择。若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发生变化,则所有可供选择的投资账户的名称、投资目标与策略以及资产管理费等以批注上所载的为准。

  一、稳健组合投资账户

  1、投资目标与策略

  友邦稳健组合投资账户是为投保人设计的稳健型投资账户,本账户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并适当配置部分股权类资产,在综合考虑投资账户资产风险和回报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与资产价值增长。

  为实现本账户的投资目标,本公司保留按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本账户的投资策略的权力。

  2、资产管理费

  本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比例为1.5%(百分之一点五)。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力,但该资产管理费年比例最高不超过2%(百分之二)。

  二、优选平衡组合投资账户

  1、投资目标与策略

  友邦优选平衡组合投资账户是为投保人设计的平衡型投资账户,本账户通过平衡配置股权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投资组合充分流动性,以及综合考虑资产风险和回报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与资产价值的长期增长。

  为实现本账户的投资目标,本公司保留修改本账户的投资策略的权力。

  2、资产管理费

  本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比例为1.5%(百分之一点五)。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利,但该资产管理费年比例最高不超过2%(百分之二)。

  三、增长组合投资账户

  1、投资目标与策略

  友邦增长组合投资账户是为投保人设计的增长型投资账户,本账户通过主动配置于股权类投资资产,在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资产价值的长期增长。

  为实现本账户的投资目标,本公司保留按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本账户的投资策略的权力。

  2、资产管理费

  本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比例为1.5%(百分之一点五)。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力,但该资产管理费年比例最高不超过2%(百分之二)。

  四、货币市场投资账户

  1、投资目标与策略

  友邦货币市场投资账户是为投保人设计的固定收益类投资账户,本账户以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通过投资高信用等级的短期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在强调投资账户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低风险的稳定收益。

  为实现本账户的投资目标,本公司保留按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本账户的投资策略的权力。

  2、资产管理费

  本账户的资产管理费年比例为1.0%(百分之一)。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调整的权力,但该资产管理费年比例最高不超过2%(百分之二)。

  五、若本公司增设新的投资账户,则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在当时有效的投资账户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

  第二十三条 投资账户的增设、合并、分立与关闭

  在充分保障投保人利益的前提下且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本公司可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规定程序后增设新的投资账户或合并、分立、关闭��存在的投资账户。

  第二十四条 投资权力

  投资账户的投资权力归本公司拥有。

  本公司有权根据各投资账户的投资目标与策略决定其投资组合。不论投资回报如何,本公司有权决定每一个投资账户的资产组合及比例。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决定将全部或部分投资权力托付给本公司以外的适格的金融机构。

  第二十五条 投资账户的托管

  在符合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将投资账户的管理全部或部分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适格的金融机构。

  第二十六条 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

  投资账户价值等于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减去负债,其中,资产价值等于投资账户中各项资产的价值之和,投资账户中的各项资产的价值将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评估;负债包括应付未付的各类开支,如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税务、印花税、注册费、法律、审计及管理费用(包括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买卖投资账户资产时应支付给证券交易商或经纪人的��金,为保障投资账户资产及投资价值应付的保险费用及其他支出,以及为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应付的其他费用。

  每个投资账户的价值将至少每周予以评估一次,并同时宣布每个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将于每个资产评估日根据上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账户价值收取,每期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的金额为:

  上一资产评估日的投资账户资产净值(释义三)´距上一资产评估日的日数´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比例

  全年总日数

  第二十七条 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分为买入价和卖出价。投资单位卖出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卖出投资单位时的价格;投资单位买入价为投保人向本公司买入投资单位时的价格���其中,

  投资单位卖出价=投资账户价值÷投资单位数

  投资单位买入价=投资单位卖出价´(1+买卖差价)

  本附加合同的买入卖出差价为零。

  第二十八条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1、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申请的各项要求同主合同。

  2、本附加合同保险金不可单独申请,若索赔申请人申请保险金给付,则本公司将在本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相关索赔申请资料后,给付相关手续完成当日(若当日非资产评估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资产评估日)主合同和本附加合同项下该个人账户的全部账户价值或已归属账户价值予被保险人。

  第二十九条 释义

  一、资产评估日:本公司规定的本附加合同团体投资连结账户价值的评估结算日期。

二、犹豫期:指从投保人收到本附加合同并书面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