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学生平安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10-27 10:57: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
司在保险单上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
的人为受益人,且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无法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
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险金的 申请
y 基本条款
5.1 年龄确定 与错误处 理
z 释义
1.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 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应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2.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 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3.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境外出险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以外,凡由境外当 地机构出具的保险金给付申请文件还须:
(1)当地合法公证机构对文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进行公证;
(2)经中国驻当地所在国使领馆认可。
5.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2.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
上填明,如发生错误按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 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公司行使合 同解除权适用主险合同第 5.2 条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 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按实付保险费与应付 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 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6.1 身体全残 指下列情形之一: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导致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 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且病程持续超过 180天
(眼球缺失或摘除不在此限),并由本公司指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书。 关节机能的丧失: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