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少儿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21 14:01: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器官移植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 术或造血干细 的异体移植手术。
胞移植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 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 手术。
9.5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
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 180 天后,仍遗留下 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 10.16);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 10.17);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 10.18)
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9.6 急性或亚急性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 重症肝炎 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 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7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
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 180 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 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9.8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
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9.9 终 末 期 肾 病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 (或称慢性肾 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功能衰竭尿毒 症期)
9.10 植物人状态 指已丧失大脑皮层功能,对外界刺激或体内需求皆无反应,人呈无意识状态,但
��干功能仍然保留,并持续依赖外界生命支持系统至少 30 天以上(须由本公司认 可的神经科专家确诊并证明有永久性神经系统损害。)
9.11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
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 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9.12 进行性脊肌萎 该病是累及脊髓前角细胞及脑干运动核变性,神经元明显减少的疾病。该病必须 缩症 经由本公司认可的神经科专科医师通过肌肉活检而确诊。
申请理赔时必须提供肌肉活检的病理报告。
9.13 幼儿系统性慢 在 16 周岁以前,因非传染的慢性关节膜炎引起多处关节呈现的慢性关节炎症,并 性关节炎 导致自身免疫失调。内脏器官也会因而受到影响,导致胸膜炎、心包炎。
上述状况必须已持续六个月以上,并已由儿科医师确诊。
9.14 严重心肌炎 指由于病毒感染引起心肌的严重炎性疾病,伴有心力衰竭或心源性休克。
9.15 川崎病 川崎病为一种病因不明的系统性血管炎,主要发生于八岁以下的儿童。根据轻度
贫血、白细胞计数升高和红细胞沉降率升高诊断。血液化验也可能发现血小板(血 液中重要的凝血成份)显著升高。本附加合同仅对诊断性检查证实川崎病并发需 要进行手术治疗的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异常的情况承担保险责任。
9.16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
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9.17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见 10.19)丧失,在 500 赫兹、 1000 赫兹和 2000 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 90 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9.18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
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