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儿童险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
2014-10-14 11:49: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附加儿童险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7天至1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豁免保费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208.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 |
1年 |
0岁 | 423.00元 | 15年 |
豁免保费 |
15年 |
0岁 | 436.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20.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经市级或市级以 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公司将自投保人被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 力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搭免主合同及其附加保险合同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合 同缴费期满日,或投保人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或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七周 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或投保人可以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之日止。搭免保险费 期间,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中宏附加儿童险保险费豁免定期寿险条款〖200909〉
第一条 释义
本公司 周岁
保险合同周年日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意外伤害
六、疾病
七、医生
八、潜水
九、攀岩运动 十、探险活动
十一、武术比赛
十二、特技表演 十三、航空交通工具
十四、医院
是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是指自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的周年日期。如 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月29日的保险合同,在非闰年的时候 其保险合同周年日为2月28日。
是指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残废,从而持续一百八十天或以上不能参与或继续从事任何工作以获得任何报酬。
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 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投保人残疾或身故。
是指本附加合同签发之日(若曾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曰为 准)起三十天后,投保人所患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接受或曾被医生建议需采取诊疗措施的任 何疾病或症状。
是指接受过高等医学教育和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卫生部门或法律部门审查合格的医院之正式注册医师。 指以辅助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 的水下运动。
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的运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 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 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的表演。 指领有合法的公共客运营业执照、有固定营运时间和营运 线路,以收费���式合法载客,而不限制乘客类别的航空交通工具,但不包括自行租赁的交通工具及各种形式的包机。 是指经国家卫生部门审核的二级或以上的综合性或专科医 院,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 理、休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二十四小 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第二条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每年续保、不参与分红,依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在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 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缴费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经市级或市级以
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公司将自投保人被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搭免主合同及其附加保险合同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合 同缴费期满日,或投保人年满六十五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或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七周 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或投保人可以从事任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