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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愿望树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0-14 11:16: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中止………………………………………… 5.2、5.3、6.2、7.1

  0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

  0 在某些情况下,本合同效力终止………………………………………………………………9

  0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12

  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0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5司法鉴定7.1效力中止

  1.1合同构成3.6保险金给付7.2效力恢复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7失踪处理8 合同解除

  1.3投保年龄3.8诉讼时效9 合同效力的终止

  1.4合同的签收4保单红利10 如实告知

  1.5犹豫期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2保单红利的领取10.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1基本保险金额5保险费的支付11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2保险期间5.1保险费的支付11.1年龄错误

  2.3保险责任5.2宽限期11.2未还款项

  2.4责任免除5.3保险费自动垫交11.3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3 保险金的申请6现金价值权益11.4合同内容变更

  3.1受益人6.1现金价值11.5地址变更

  3.2保险事故通知6.2保单贷款11.6争议处理

  3.3保险金的申请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2 释义

  3.4大学教育年金的领取

  中意愿望树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 115 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中意愿望树少儿大学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

  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 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 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 指您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12周岁。

  1.4 合同的签收 在您收到本合同时,您应当签署本合同的签收回执。

  1.5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

  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 期结束前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 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 证件。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本 合同生效日起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后

  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时止,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3.1大学教育年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19、20 和 21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下表向被保险人给付教育年金:

  年龄(周岁)大学教育年金

  18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

  19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

  20基本保险金额的 120%

  21基本保险金额的 130%

  2.3.2毕业金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

  额的 50%向被保险人给付毕业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3.3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如下方式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

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