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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附加少年智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5-01-28 10:18: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少年智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呢?

  太平洋附加少年智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在合同保障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一、大学教育金给付 二、创业婚嫁金给付 三、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保障期限: 10-30年以下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0-14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创业婚嫁金 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创业婚嫁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扣除已领取的大学教育金总额; (2)身故或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大学教育金 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大学教育金领取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大学教育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 25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 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14 周岁。

  详细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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