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2014-12-23 12:34: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华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
险种: | 少儿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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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至年满25周岁 | 承保年龄: | 30天至16周岁 |
保费: | 缴费方式: | 年交 | |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 | 基本说明 保障内容 免责条款 备注 详细条款(下载) |
产品特色 |
“成长无忧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是国内第一款可直接投保的、专门针为少儿设计的健康保障(15种大病及手术),该保险侧重重大疾病风险,身故仅返还保费,保费低廉,可为少儿附加其他医疗险。主要特点概括为: 保费低廉 孩子都享受得起的保障 针对性强 专门保障少儿高发重疾 保额无限 建立真正充足健康基金 |
保障内容 |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二、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手术是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川崎氏病(伴有冠状动脉瘤)、进行性脊肌萎缩症、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暴发性肝炎、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重型脑损伤、严重烧伤、双目失明、肢体缺失。 三、被保险人身故的,将按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
案例设计 |
王 子:1周岁; 保 额:20万元; 保险期限:至25周岁;交费期限:至25周岁;年交保费:620元 保单利益: 1、王子若一年内初患合同所指15类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险金20620元,合同终止;若一年后初患合同所指15类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2、若王子25周岁前不幸身故,返还保费620元×交费次数,合同终止。 |
备注 |
交费期限:至年满25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