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阳光天使”保障计划
2014-12-22 11:07: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阳光天使”保障计划
险种: | 少儿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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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 至25周岁 | 承保年龄: | 被保险人为60天-15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的投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 |
保费: | 缴费方式: | 趸交、年交至18周岁 | |
投保前请仔细阅读: | 基本说明 保障内容 免责条款 备注 详细条款(下载) |
产品特色 |
“阳光天使”组合产品的利益诉求 “三保障” 满期保险金,增额红利; 身故保障; 重疾保障。 “三豁免” 投保人身故; 投保人全残; 投保人罹患30种重疾。 “买一赔二” 身故保障赔付:主险一份,附险也有一份; 重疾保障赔付:附险2倍或2.3倍附险基本保额; 保费豁免:主险保费豁免,附险保费也豁免。 |
保障内容 |
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7 被保险人为60天-15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的投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 保障期:至被保险人2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年交至18周岁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保费“三豁免” 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保障期长至孩子25周岁,保障延至成年期 提供身故保障 满期生存保险金,另有红利连连:为孩子初入社会“扶上马,再送一程” 保费豁免三豁免”:身故、全残、30种重疾 可规避未成年人保额的限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保需求 太平附加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7 本险种只能作为阳光天使少儿两全险的附加险销售; 被保险人为60天――15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的投保年龄为18-55周岁。 保障期:至被保险人25周岁 交费期限: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交费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非提前给付重疾险,相对“独立”,与主险不共享保额。 太平附加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2007产品特色: 22种少儿重疾保障:2倍基本保额; 白血病特别关爱保险金:额外30%的本附险基本保额(与重疾保险金兼得) 提供身故保障 保费豁免: “三豁免”- (投保人)身故、重疾、到30种重疾 附加险“少儿重疾”与主险保额互不影响。 |
案例设计 |
30岁的陈先生为未满周岁的女儿投保10万的“少儿两全”,附加10万的“少儿重疾”。年缴至18周岁。标准体承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