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B款
2014-11-27 08:56:5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 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12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 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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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13;
(3)14中的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三项或三项以上。
七、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
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
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九十六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八、双目失明15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
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 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
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九、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
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
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指脑损伤一百八十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十、严重Ⅲ度烧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
伤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十一、重型再生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
障碍性贫血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十二、主动脉手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
术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
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13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 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 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14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1) 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 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 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 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 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 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15 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一百八十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 手段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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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三、川崎病(伴川崎病为一种病因不明的系统性血管炎,主要发生于八岁以下的儿童。
有冠状动脉瘤)川崎病根据轻度贫血、白细胞计数升高和红细胞沉降率升高诊断。血液
化验也可能发现血小板(血液中重要的凝血成份)显著升高。
本附加合同仅对诊断性检查证实川崎病并伴有冠状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
并发症,而且实际接受了对此等并发症进行的手术治疗的情况予以理赔。
十四、脊髓灰质脊髓灰质炎必须由专科医生诊断。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
炎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未造成被
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肢体瘫痪的脊髓灰质炎不在本附加合同保障范围
内。其他病因所致的瘫痪,例如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感染性多发性神
经炎或急性多发性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