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团体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26 11:50: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超过5千元。
2.3 责任免除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及由于以下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见8.6)进行治疗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体检、疗养、康复治疗、特别护理或静养;
5、 患艾滋病(见8.7)(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8.8)(HIV呈阳性);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因此导致的疾病;
7、 因交通事故(不包含找不到责任方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8、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9、 工伤、患职业病;
10、 女员工生育(投保女员工生育保险的,责任免除不含此项);
11、 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
12、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 《规定》规定的自费药品、检查、治疗、手术及其他项目。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见8.9)。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或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如果被保险人在身故前未及时领取保险金,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2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社保手册首页复印件;
3、被保险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由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用药明细表、住院费用结算明细表、住院费收据原件;如被保险人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则被保险人需提供上述单证的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被保险人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由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及门、急诊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如被保险人发生的部分门、急诊医疗费用已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则被保险人需提供上述单证的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除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门、急诊起付线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见8.10)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外,其余医疗费用必须先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理赔,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分割单向我公司申请理赔。
(4)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8.11)。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本公司保留对每一理赔案件进行勘查的权利,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对本公司的理赔勘查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为申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