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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26 11:43: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疾病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180 日以后,经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上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列表(见附录一)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疾病,并于确诊后 30 日仍生存, 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所负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一次为限。  

  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010年12月)

  阅 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保障的重大疾病有180日的等待期。..。..。..。..。..。..。..。..。..。..。..。...2.3

  有些情况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请您仔细阅读责任免除条款。..。..。..。..。..。..。...2.4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本公司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但不影响您已经交纳的保险费。..。..。..。..。.4.3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主合同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8.2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本公司对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做了定义,请您仔细阅读。..。..。..。..。..。..。..。.附录一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4.3 保险费率调整

  5.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8.其他总要关注的事项

  8.1 效力终止

  8.2 适用主合同条款

  9.释义

  9.1 医院

  9.2 专科医生

  9.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9.4 遗传性疾病

  9.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 染色体异常

  9.6 适用主合同释义

  附录一 重大疾病列表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2010年12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指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本公司之 间订立的“交银康联附加金源宝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须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与主合 同相同。本公司自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 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主合同释义)计算,本附加 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为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计

  算基础,并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有10年和15年两种,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 至本附加合同期满日24时止。您可以与本公司约定其中一种保险期间并在保 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