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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安康重大疾病保险(A款)

2014-09-26 11:30: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有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及其利息(见7.8),本合同继续有效。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本合同保险费及其利息时,本公司将按现金价值净额折算成承保天数,自动垫交其应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当现金价值扣除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天的保险费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4.5减额交清若您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我们将以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折算得出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办理减额交清后,您不需要再为本合同交纳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我们当时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

  4.6 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且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则您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之和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的效力即行中止。

  若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则我们不接受保单贷款申请。

  4.7 合同效力的中止和复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若您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复效权利,本合同即告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退还现金价值;您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我们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4.8 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我们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后生效。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引起的法律上的纠纷,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我们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5.2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天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7.9)导致的延迟除外。

  5.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请递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我们认可的医院(见7.10)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如有必要,我们有权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我们保留就疾病诊断咨询其他医疗专家的权利;

  (4)与��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请递交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我们认可的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4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