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安心保医疗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9-17 09:27: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期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
(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 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各项保险金;
(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5.3 我们解除权的限制(不可抗辩、禁反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不得依照第5.1条、第5.2条解除本附加合同:
(一)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解除权的;
(二)自本附加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
40、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等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高山等活动。
41、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42、未满期保险费:指“(保险费-手续费)*﹝1-(保单当期已经过天数/当期已交保险费对应的保险期间)﹞”。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手续费指我们对本附加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及佣金的总和。
三)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我们已经知道您有未如实告知情况,或已知道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的。
6.保险费
~~~~~~~~~~~~~~~~~~~~~~~~~~~~~~~~~~~~~6.1 保险费的交付
��附加合同保险费应与主合同保险费同时交付。我们将签发发票作为交费凭证。
6.2 宽限期
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交付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的欠交保险费 。
7.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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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合同效力的中止
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付当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主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亦同时中止。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2 合同效力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两年内,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复效的书面形式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 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们审核通过并补交欠交保险费加计利息 扣除合同效力中止期间的危险保险费 后的余额,自次日零时起本附加合同的效力恢复。但主合同未申请复效的,本附加合同不可以申请复效。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日起满两年,您未提出复效申请或复效申请未经我们审核通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
8.保险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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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43、欠交保险费:指依本附加合同约定您(投保人)到期应交付而未交付的保险费。
44、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指国务院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属于三级(含)以上医院。但不包括专供康复、疗养、门诊、护理、戒酒、戒毒等的医疗机构。
45、利息:指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日后补交欠交保险费的利息,按补交欠交保险费的金额、经过天数及利率,依单利方式计算。利率以本附加合同所采用的预定利率计算。
46、危险保险费:指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成本。
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或不可抗力 导致的延误除外。若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在规定的十日内通知我们,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日内通知我们。
8.2 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申请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