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6 14:21:4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24小时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须急救时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必须转入本附加合同所指医院治疗(急救情况不适用于私人医院、民营医院、私人诊所)。
6.4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
6.5重大疾病
指本附加合同所列的28种重大疾病,其中本款1)至24)项的重大疾病定义采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疾病定义。“疾病”指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1)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a) 原位癌;
b)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c)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d)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e)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f)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a)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b)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c)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d) 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a)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6.16);
b)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6.17);
c)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6.18)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a)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b) 肝性脑病;
c) 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d)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9)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a)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b)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