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6 13:58: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豁免保费 返还保费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后经诊断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并且确诊三十天后被保险人仍生存时,我们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符合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那么自该项重大疾病确诊后满三十天的次日起,我们将豁免您保险单上所列主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保险费返还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天内经诊断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时,我们将向被保险人无息退还已交的主合同以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复效情况下返还最后一次申请复效时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及主合同同时终止。
签收保险合同后十天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何申领保险金·································································································
:指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指投保人。
:指本条款。
我们
您
保险条款
说明
条
十三
第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您慎重决定······························································
条
九
第
条
七
第
条
十三
第
条
六
第
本附加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为了帮助您更好的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说明。
光大永明附加鸿祥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七部分
第六部分
合同解除权。..。..。..。..。..。..。..。..。..。..。..。..。..。..。..。..。..。..。..。..。..。..。..。..。..。..。..。..。..。..。..。..。..。..。..。..。..。..。..。...4
就医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