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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09-16 11:26: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怎么样?

  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7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手术补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后因首次发病的疾病,经我们指定或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且已经接受手术者,我们按该手术的手术等级对应的倍数乘以手术医疗补贴金额基数给付“手术医疗补贴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各项手术的手术等级所对应的倍数如下表所列:手术等级对应的倍数

  小手术(C)1

  小手术(B)1

  小手术(A)2

  中手术(C)3

  中手术(B)6

  中手术(A)9

  大手术(C)13

  大手术(B)17

  大手术(A)21

  特大手术26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同一疾病及由它们导致的并发症而接受两次(含)以上门诊手术时,对于自前次手术接受当日起九十天内的所有门诊手术,我们仅按最高一次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同一疾病及由它们导致的并发症而接受两次(含)以上住院手术时,我们仅按最高一次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及其导致的并发症而施行手术,在同一次手术中涉及多个手术项目时,按其中手术医疗补贴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其他各项不再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及其导致的并发症而施行手术,在同一次手术中涉及多个手术项目时,我们将累计给付相应的手术医疗补贴金额。

  每一保单年度我们累计给付的手术医疗补贴保险金以手术医疗补贴金额基数的三十倍为限。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F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4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4.1

  F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5

  F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F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终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手术医疗补贴金额基数

  2.2 保险期间

  2.3 续保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事故通知

  3.2 保险金申请

  3.3 诉讼时效

  4 解除合同

  4.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5 释义

  5.1 意外伤害

  5.2 发病

  5.3 专科医生

  5.4 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5.5 手术

  5.6 毒品

  5.7 酒后驾车

  5.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5.9 无有效行驶证

  5.1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滋病

  5.11遗传性疾病

  5.12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 色体异常

  5.13潜水

  5.14攀岩运动

  5.15探险活动

  5.16特技

  5.17未满期净保险费

  本 页是空 白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

  的“海康附加手术补贴医疗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附加于您与我们订立的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之上,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本附加合同未约定的事 项,以主合同为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

  为准。

  1.2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七天至六十周岁。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您于投保主合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则主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分别为本附

  加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您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我们同意承保,则本附加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日期在批注上载明。您缴付应缴的保险费且我们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 同自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的零时起生效。

  1.4 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因以下事项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