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每日重症监护给付医疗保险
2014-09-16 11:2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华夏附加每日重症监护给付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90天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症监护津贴
重症监护津贴保 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续保者自续保 之日起)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并经医疗机构诊断需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 我们在审核确认后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重症监护津贴日额×入住重症监护病 房的天数所得数额给付重症监护津贴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我们将分别给付重症监护津 贴保险金。但因同一原因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
三、若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至本附加合同期限届满日仍未结束的,我们继 续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但最长不超过本附加合同期限届满日 起30日(含第30日)。
四、本附加合同每份重症监护津贴日额为人民币10元,投保份数由您在投保时与 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附加每日重症监护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1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2;3.2;7.2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您和我们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均同意续保,本附加合同
保险期间将以年为单位自动延展,直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 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2.2 责任免除
2.3 保险金额
2.4 保险期间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5.合同解除和变更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5.2 合同变更
5.3 联系方式变更
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1 明确说明
6.2 如实告知
6.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7.2 争议处理
8.释义
附加每日重症监护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华夏保发[2010]245号文,2010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每日重症监护给付医疗保险合同”。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一、本附加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
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
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