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同安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16 10:56:4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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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现金价值 指本附加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
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7.15 医疗机构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或以上之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上述
医院的分院、联合病房或联合病床,精神病院,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
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医疗机构。
7.16 初次患本附加合同
所列的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重大疾病:
(1)被保险人自出生后首次出现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
(2)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首次出现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并被确
诊患该重大疾病;
(3)该重大疾病之症状体征符合本附加合同的定义;
(4)该重大疾病已在本附加合同中列明。
对于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出现的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之症状
体征或者所患的重大疾病,我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7.17 重大疾病 指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共6种),应当由专科医生
明确诊断。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
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
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
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
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的,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
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
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
三项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术
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
的异体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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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
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
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入
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6、终末期肾病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
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18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
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7.19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
的整个上肢或者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7.20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
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声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
音)中的任何三音、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
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