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美乐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16 10:55: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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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别证明文件资料
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除提供一般证明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验或病理切片报告。但被保险人本人为医师的,其所开具的不可以作为诊断证明。
8.7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8.8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我们会将进展情况通知受益人,并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承诺,我们应尽可能在收到完整的保险金申请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但不归责于我们原因导致的给付延误或不属于我们应承担的保险责任的除外。逾期未给付保险金,我们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按给付当月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加计利息给付。此外,对于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我们将针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给付,等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8.9 失踪处理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失踪,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依据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所确定的死亡日期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日后发现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将领取的保险金退还给我们,本合同继续有效。
9.受益人
9.1 受益人的指定
订立本合同时,您或被保险人应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第一级残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9.2 受益人的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书面通知我们变更受益人。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
被保险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会同您一起提出申请;您指定或变更���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9.3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处理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数个受益人中的一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受益权的,如被保险人或您未重新指定受益人,则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受益份额比例享有。
9.4 保险金转变为遗产的处理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10.保险合同的变更
10.1 减额交清保险
本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将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我们将以变更生效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后的净额,作为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计算减额交清后的保险金额。
本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后,您不必再交保险费。保险责任与变更前相同,但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改为减额交清保险金额。
10.2 保险金额减少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依我们的规定申请减少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但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可以低于投保时本险种的最低承保金额,保险金额减少的部分视为退保。
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的,则我们不接受保险金额变更的申请。
11.保险合同借款
11.1 保险合同借款
本合同有效且生效持续满一年后的期间内,本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保险合同借款。每次借款期间不可以超过六个月,借款金额最高以借款当时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后净额的百分之八十为限。
借款期满日应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偿还的,借款利息将并入原借款金额计算下一借款期起的利息。
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本合同效力中止。
12.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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