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2014-09-15 13:24: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60岁 | 354.00元 | 1年 |
住院费用报销10000元 前后门急诊10000元 |
1年 |
0岁-65岁 | 1008.00元 | 1年 |
住院2.5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您在投保时可根据是否具有社保身份,选择有社保(A)保险责任或无社保(B)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持续有效三十日以后或复效日起发生疾病,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时,我们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1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一)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A)
(1)如果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已 经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我们给付以下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按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所应承担的部分后100%给付保险金。
②除给付第①项保险金外,按住院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的80%给付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或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偿但未先行申请的,我们给付以下二项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按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65%给付保险金。
②除给付第①项保险金外,按住院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的80%给付保险金。
(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B)
(1)如果被保险人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的,我们给付以下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①按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80%给付保险金。
②除给付第①项保险金外,按住院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的80%给付保险金。
3.2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入院起始日起算的前十五天内,及出院截止日起算的后十五天内,因治疗同一疾病或伤害,或因此引起的并发症为直接目的于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门诊或急诊治疗的,我们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A)
(1)如果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治疗,并且已经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我们按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总额,经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所应承担的部分后100%给付保险金。
(2)如果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治疗,或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偿但未先行申请的,我们按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总额的65%给付保险金。
(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B)
如果被保险人在医院门诊部或急诊部接受治疗的,我们按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总额的80%给付保险金。
3.3费用补偿原则
被保险人如已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商业保险公司、工作单位或其他任何机构的途径获得了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所给付的保险金合并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该次保险事故中属于本附加合同约定范围的各项医疗费用为限。
3.4给付限额
本附加合同每一保险期间内,各项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列给付限额比例为限,其中床位费、药品费和其他医疗费���的限额应分别适用。
若基本医疗费用中无法区分床位费、药品费和其他治疗费的,则按下列原则予以区分:床位费以基本医疗费用乘以6/74计算;药品费以基本医疗费用乘以30/74计算;其他治疗费以基本医疗费用乘以38/74计算。
若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