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合家馨女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09-12 10:30: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 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 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 份证件(见释义6.2),我们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 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 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保险合 同即被解除。对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
1.4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
载明。 自本主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本主合同生效,合同生 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主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 日期,保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 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 作为对应日。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您与我们之间订 立的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可以包括主险合同和附加险合同,“合众合家馨女性疾病保险合 同”是主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合同”。
合同构成
1.2
凡年满18周岁(见释义6.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本保险合同订立
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
凡年满20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女性,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投保范围
1.1
您与我们的合同
X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电话渠道销售 )
合众合家馨女性疾病保险条款
附件2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3
疾病身故保险金
当本主合同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和女性外科手术保险金的
累计给付金额均已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主合同终止。
本主合同给付的各项女性外科手术保险金之和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一次
或多次女性外科手术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主合同 女性外科手术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初次经专科医生确诊,被保险人必须接受并已经实施了
本主合同所定义的八项女性外科手术中的任何一项,并且自手术之日起30 天后仍生存,我们按本主合同附表二约定的该项女性外科手术给付比例乘以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外科手术保险金。
女性外科手术保
险金
本主合同给付的各项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之和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一次
或多次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基本保险金额时,本主合同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自等待期后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见释义6.7)明确诊断确诊患
本主合同所定义的三项女性特定疾病中的任何一项,并且自确诊之日起 30 天后仍生存,我们按本主合同附表一约定的该项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比 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女性特定疾病保
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天内发生本主合同所定
义的女性特定疾病(见释义 6.4)或因疾病接受本主合同所定义的女性外科 手术(见释义 6.5),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 终止。这 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释义 6.6)接 受本主合同定义的女性外科手术,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等待期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2.3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0 年,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零时起,
至本主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期间
2.2
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
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2.1
我们提供的保障
Y
合同时,请您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主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见释义6.3)。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续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