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附加超满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D款)
2014-09-12 09:27: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附加超满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D款)
适用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医疗津贴
意外医疗补偿金
“意外医疗补偿金”予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的免赔额为人民币五十元,每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高给付以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为限。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意外医疗补偿金”累计给付以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后,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实际的医药费用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它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赔偿,我们仅给付剩余的部分。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或工种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我们,如果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属于我们拒保的范围,则自该变更发生之日起我们不负本项保险金的赔偿责任。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5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终止
1.5 合同中止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事故通知
3.2 保险金申请
3.3 诉讼时效
4 解除合同
4.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5 释义
5.1 意外伤害
5.2 指定或认可的医院
5.3 医生
5.4 毒品
5.5 酒后驾驶
5.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5.7 无有效行驶证
5.8 潜水
5.9 攀岩运动
5.10探险活动
5.11特技
5.12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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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 立的“海康附加「超满意」意外伤害医疗保险(D款)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附加于您与我们订立的主保险合同《海康「超满意」两全 保险(D款)(分红型)》(以下简称“主合同”)之上,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在保险单 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本附加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以主合同为准;若主合同与本附 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本附加合同为主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
1.2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五十五周岁。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于投保主合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主合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分别为本附加合 同的合同成立日与生效日,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1.4 合同终止
本附加合同因以下事项而终止效力:
1. 主合同终止效力;
2. 您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向我们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主合同;
3.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4.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事项。
1.5 合同中止
主合同效力中止,则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 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有六年、十年两种,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本附加 合同满期日的零时止。
如果主合同因发生赔付而效力终止,则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且不退还本附加合同的 现金价值。
诊断、处方、手术费、救护车费、住院费、药费、x 光检查、护理、医疗用品等在 医院内支出的费用。
实际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如果 被保险人按政府的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它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取得 赔偿,我们仅给付剩余的部分。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或工种发生变更,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