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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附加住院医疗保险(D款)

2014-09-12 09:20: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金给付责任的限制条件:

  1. 如果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30 日内(含第30日),因重大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住院治疗或因此疾病引起并发症,则即便该住院治疗或并发症延续至前述30日后,其由此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不在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2. 如果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若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180 日内(含第180日),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或因此疾病引起并发症,则即便该住院治疗或并发症延续至前述180 日后,其由此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不在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2.3. 被保险人保障变动的处理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则对于经社保及公费医疗补偿后的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赔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期间内已经从其他渠道(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所在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对住院医疗费用获得补偿,则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不超过经社保、公费医疗、其他渠道补偿后的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剩余部分。

  2.4.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并发生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上述八项情形之一或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并发生一般住院医疗费用的,我们均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被保险人患先天性疾病或精神疾患;

   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妊娠(含宫外孕)、分娩(含剖腹产)、计划生育或绝育手术,以及上述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 被保险人进行的矫形和整容手术,或因意外伤害进行的牙齿治疗、镶补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

   被保险人的一般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或特别护理、特需病房;

   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2.5. 保险金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特别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2.6.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一、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而使我们增加的查勘、检验等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二、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理赔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保险单原件;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件原件;

  3.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费用明细单原件,相关病历、处方、诊断证明(若申请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特别保险金,须提供与确诊重大疾病有关的由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原件;

  4. 保险费交费凭证原件;

  5.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三、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上述证明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我们收到申请书及完整的证明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