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康宁人生两全保险怎么样?
2014-09-28 11:31: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生存金
满期保险 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您已交的本合同和人保寿险附加康宁人 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 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 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见 7.2),我们按您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 2 年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 们按您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 7.3)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后 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 止。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 1 种和 1 次为限,我们只对本合同有效期内 首先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两全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4.4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6.6 失踪处理
1.1 合同构成4.5 减额交清6.7 争议处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4.6 保单贷款
4.7 合同效力的恢复7.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2. 您获得的保障4.8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 周岁
2.1 基本保险金额7.2 全残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3 意外伤害
2.3 保险期间5.1 受益人7.4 毒品
2.4 保险责任5.2 保险事故通知7.5 酒后驾驶
2.5 责任免除5.3 保险金申请7.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5.4 保险金的给付7.7 无有效行驶证
3. 您的义务5.5 诉讼时效7.8 战争
3.1 明确说明与���实告知7.9 军事冲突
3.2 保险费的交纳6.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0 暴乱
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11现金价值
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6.2 投保范围7.12 利息
4.1 犹豫期6.3 年龄错误7.13 我们认可的医院
4.2 合同内容变更6.4 未还款项
4.3 宽限期6.5 地址变更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²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² 签收保单后 10日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4.1
² 您有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权利………………………………………………………………………4.4
²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4.6
²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8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²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²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
²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2
²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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