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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28 09:3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除减保费用后支付给投保人。

  2.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减少其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账户价 值,对于未超过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账户价值余额15%的部分,我们全额

  支付给被保险人;对于超出的部分,我们将在扣除减保费用后支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也可以申请减少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已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

  户价值,对于未超过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已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 值余额15%的部分,我们全额支付给被保险人;对于超出的部分,我们将在扣除减 保费用后支付给被保险人。

  3.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年度至多申请一次减保,且须提前5 个工作日书 面通知我们。

  4.各保单年度减保费用比例见下表,若有其它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保单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及以后 减保费用比例 5% 3% 2% 0%

  ’合同解除

  7.1 投保人解除合同

  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

  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除对已进入养老年金领取的被保险

  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养老年金外,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

  将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未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在扣除

  退保手续费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投保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和个人账 户中“单位交费部分”已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在扣除退保手续费后退还被 保险人。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各保单年度退保手续费比例见下表,若有其它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保单年度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及以后 退保手续费比例 5% 3% 2% 0%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

  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视不如实告知的具体事项,有权解除本 合同或解除本合同中被保险人资格;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中被保险人资 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 于解除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2 本公司解除权的

  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或被保险人资格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

  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 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3 年龄错误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或

  被保险人清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我们将按真实年龄重新计算养老年金领取标 准,已领年金高于应领年金的,养老年金申请人应退还多领的年金;已领年金低于

  应领年金的,我们向养老年金申请人无息退还应领年金与已领年金的差额部分。

  8.4

  8.5

  资料的提供

  被保险人的变动

  投保人应保存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

  期、身份证号码、交费金额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必要时投保人应按 我们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1)投保人因所属成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经我们同 意后,于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养老年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