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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28 09:3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单红利

  4.1

  4.2

  保单红利的确定

  保单红利的领取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

  配。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

  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我们每年会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寄送

  红利通知书,告知分红的具体情况。被保险人进入养老年金领取期后,不再向被保 险人分配红利。

  我们将���如下约定分配红利,并计入相应账户:

  1.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依红利分配取得的红利,全部计入个人账

  户中的“个人交费部分”。

  2.公共账户及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依红利分配取得的红利,投保 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式:

  (1)分别计入公共账户和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

  (2)全部计入公共账户;

  (3)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投保人。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方式(1)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

  内,投保人若选择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 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

  期

  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个保单年度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

  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1.本合同保险费由投保人交纳或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共同交纳。

  2.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

  不定额地交纳保险费。被保险人可经由投保人代扣代交保险费,也可直接向我们交

  纳保险费,被保险人个人直接交纳保险费的,每人每次交费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要求 的最低金额。

  ‘账户管理

  6.1

  6.2

  账户设立

  账户管理费

  1.我们为投保人建立独立的公共账户,公共账户权益归属投保人,并为每位被保

  险人建立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包括“单位交费部分”和“个人交费部分”。 个人账户中“个人交费部分”的权益全部归属于被保险人本人;“单位交费部分” 权益可归属于被保险人的条件和比例,由投保人确定,并书面通知我们。

  3.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约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后根据其要求分别计入公共账 户和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被保险人经由投保人代扣代交的保险费在扣 除约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被保险人个人直接 交纳的保险费在扣除约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后计入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

  4.经投保人申请,公共账户资金可直接转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 分”,我们不再提取管理费用。

  5.养老年金受益人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自动注销。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每次交纳保险费时,我们从保险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本合

  同项下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账户管理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每次交费的账户管 理费比例为6%,若有其它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6.3

  6.4

  账户保证收益

  减保

  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或在会计年度结束前需结清账户余额时,本公司将按本合同

  保证利率计算账户保证收益,并按约定分别计入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

  1.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减少公共账户价值,对于未超过公共账户价值 余额15%的部分,我们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投保人;对于超出的部分,我 们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扣除减保费用后支付给投保人。投保人也可以申请减少个

人账户中“单位交费部分”未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对于未超过个人账 户中“单位交费部分”未归属被保险人名下的账户价值余额15%的部分,我们将以 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投保人;对于超出的部分,我们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