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康乐无忧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2 10:0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康乐无忧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59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 单周年日的零时止。
如果本合同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因发生赔付而效力终止,则本合同效力终止且不退 还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5.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
2.5.2 生存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若被保险人生存,则我们按 基本保险金额的 2%给付“生存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九周岁后 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2.5.3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生存,则我们按基本保险金 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5 我们提供不同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2.6 您享有的现金价值权益。。.。。.。。.。。.。。.。。.。。.。。.。。.。。.。。.。。.。。.。。.。。.。。.。。.。。.。.5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7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4.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金额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 制
2.4 保险期间
2.5 保险责任
2.6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2.7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3.6 失踪处理
4 保险费的缴纳
4.1 保险费的缴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 解除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8 如实告知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8.3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年龄性别错误
9.2 合同内容变更
9.3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
9.4 地址变更
9.5 争议处理
10 释义
10.1投保年龄
10.2周岁
10.3法定身份证明
10.4保单周年日
10.5保单年度
10.6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
10.7生存金累积利率
10.8毒品
10.9酒后驾驶
10.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10.11无有效行驶证
10.12现金价值
10.13利息
10.14借款利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 康「康乐无忧」两全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