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A款有什么不同?
2014-09-19 10:02: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A款条款
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A款条款
(2011年3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 被保险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 您有退保的权利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通讯地址变更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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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A款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5.现金价值权益10.2周岁
1.1合同构成5.1现金价值10.3意外伤害
1.2合同成立与生效5.2保单贷款10.4全残
1.3投保年龄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0.5醉酒
1.4犹豫期6.1效力中止10.6毒品
2. 我们提供的保障6.2效力恢复10.7管制药品
2.1基本保额7.犹豫期后的合同解除10.8酒后驾驶
2.2保险期间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10.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3保险责任8.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0.10无有效行驶证
2.4责任免除8.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0.11机动车
3.保险金的申请8.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10.12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
3.1受益人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滋病
3.2保险事故通知9.1年龄性别错误10.13现金价值
3.3保险金申请9.2未还款项10.14保险事故
3.4保险金给付9.3合同内容变更10.15不可抗力
3.5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9.4合同效力终止10.16申请人
3.6诉讼时效9.5地址变更10.17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4. 保险费的交纳9.6争议处理10.18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4.1保险费的交纳10. 释义10.19现金价值净额
4.2宽限期10.1 保单年度10.20本合同约定利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福运宝两全保险 A 款合同”。
⒈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副本、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
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 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 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同意承保是指您交付首期
保险费,我们核保通过并签发保险单。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从载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 零时开始。本合同的保单年度[10.1]以生效日起算。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10.2]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
年龄为出生满 28 日至 55 周岁。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确定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您
应将本合同、保险费发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 提交给我们。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