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百年红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09-19 09:35: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红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怎么样?

  百年红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适用年龄:28天至7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基本保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当年度保额 指基本保额乘以已交费年度数 。

  未成年人身故保 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总和不超过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限额。 险金限制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6年,自生效日起算。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

  ①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 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 ,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 保险金 [

  (1) 若被保险人乘坐或驾驶私家车 遭受意外伤害的,我们按事故 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给付金额不超 过当年度保额与200万元人民币之和,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 遭受意外伤害的,我们按 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给付金额 不超过当年度保额与200万元人民币之和,本合同效力终止

  (3)若被保险人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 遭受意外伤害的,我们按 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的4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给付金额 不超过当年度保额与300万元人民币之和,本合同效力终止。

  (4) 若被保险人发生以上三种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意外伤害,我们按 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给付金额 不超过当年度保额与100万元人民币之和,本合同效力终止。 ②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 2.5.1 条中①款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 们按事故发生时当年度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未满一年的,我们不支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无息 退还所收取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③ 若被保险人因本合同 2.5.1 条中①款或②款的原因导致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我们不支付身故保险金,但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与身故时本合同 现金价值 二者相比的较大者,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当年度保额给 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年金转换选择权 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在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可以申请年金转换,即将满期保险

  以上信息由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提供,南方财富网的小编感谢您对南方财富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