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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全能转换年金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19 09:26: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年金领取方式五年金保证领取期间为 20 年(按年领取次数为 20 次),若被保险人在年金保证

  领取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继续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生存至

  100 周岁(以较早者为准)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本合同效力终

  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届满前身故,我们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

  取频次和领取金额向约定的受益人给付剩余的年金,本合同效力于年金保证领

  取期间届满时终止。

  ⒊ 年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被保险人身故年金受益人,身故年金受

  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 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年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或变更身故年 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年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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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全能转换年金保险条款

  身故年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身故年金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生存年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年金的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日内通知我们,否则您、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年金的人需承担 由于延迟通知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 迟除外。

  如果您、被保险人、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年金的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及时通知我们,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 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年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 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 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年金申请 申请各项年金时,申请人[9.4]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3.1 被保险人年金申 申请人申请年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请 (1)申请书;(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9.5]。

  3.3.2 身故受益人年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领取期间内身故,申请人申请年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申请 和资料:

  (1)申请书;(2)保险合同;

  (3)申请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殡葬证明;(6)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7)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年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将年金保证领取期 间内未领取的年金按照身故年金现值[9.6]一次性领取,本合同效力终止。

  3.3.3 委托他人代为申 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年金,受委托人还应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

  请年金 托书、受委托人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3.4 提供补充材料 以上年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但出现不可预知的新情况除外。

  3.3.5 特别注意事项 对被保险人或者身故年金受益人于年金领取日应领而未领的年金,不计利息。

  领取年金的被保险人或者身故年金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年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领取年金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 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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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全能转换年金保险条款

3.4 年金给付 (1)我们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