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中宏万事通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2014-09-18 14:22: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万事通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中宏万事通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红利 婚嫁金 满期生存金 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 6186.00元 15年

现金红利7.0万

身故利益10.0万

定期返还现金10.0万

至27周岁
0岁 12702.00元 15年

成长教育金和立业金10.0万

30年
1岁 961.00元 20年

婚嫁金2.0万

创业金2.7万

至23周岁
1岁 3093.00元 15年

身故利益5.0万

定期返还现金5.0万

现金红利4.3万

至27周岁
1岁 4431.00元 20年

婚嫁金4.0万

大学教育金6.0万

身故利益10.0万

教育婚嫁金给付10.0万

至32周岁
1岁 5804.00元 20年

高中教育金5000元

创业金25.0万

大学教育金10000元

婚嫁金72.0万

至23周岁
2岁 3093.00元 15年

红利3.6万

生存金5.0万

至28周岁
23岁 4872.00元 20年

保费返还18.0万

生存金40.0万

至63周岁
31岁 6329.00元 20年

公共交通身故100.0万

养老金15.0万

普通意外身故70.0万

航空身故130.0万

至63周岁
5岁 6186.00元 15年

额外红利5.3万

现金利益2.0万

至27周岁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一、现金利益给付

  自保险单上载明的缴费期满日起,若每三年被保险人仍生存,则本公司按投保人 投保时选择的给付次数定期给付现金利益,在给付完所有的现金利益后,本合同随之 终止。每次给付的现金利益按以下比例计算:

  给付次数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比例

  1                                   100%

  2                                    50%

  5                                    20%

  8                                    12.5%

  二、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及其利息,本合同随之终止。身故保 险金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身故利益给付金额;

  但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其身故利益给付金额将按以下比 例计算:

  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 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比例

  不满一周岁 20%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40%

  满二周岁但不足三周岁 60%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80%

  2、身故日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3、累计所缴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任何现金利益后的余额。

  

  中宏万事通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000909〉

  第一条 释义

  本公司 周岁

  四、保险合同周年日

  五、贷款利息利息

  六、保证现金价值

  七、保证现金价值净额

  是指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是指自保险单上注明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的周年日期。如 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月29日的保险合同,在非闰年的时候 其保险合同周年日为2月28日。

  是指保险合同内任何贷款的利息,该利息将按贷款期间本公司公布的贷款利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是指补缴保险费以及身故保险金的利息,该利息将分别按 计息期间本公司公布的补缴保险费利率以及身故保险金利 率按年复利方式计算。

  是指保险单上保证现金价值表所列的保证现金价值金额。是指保证现金价值在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保险 合同贷款(含自动贷款垫缴保险费〉及贷款利息后的余额。

  第二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保险合同由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保险合同(若有〗构成,其组成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