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014-09-15 15:01: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岁 | 131.00元 | 1年 |
身故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保险责任
一、成人保险2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全残(参见第十四条),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使所保障的合同持续有效。
二、儿童保险4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至所保障合同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终止。
如果豁免保险费终止日未超过本附加合同所保障合同的交费期限,则仍须按约定交付当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应交的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之日与保险事故5发生日在同一保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
如果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之日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不在同一保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后的下一交费日开始;我们将无息退还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已交付的本附加合同所保障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
在保险费豁免期内,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的险种及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
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所保障的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为所保障合同的投保人,该投保人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18至55周岁1,且与所保障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相差不超过40周岁。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一、成人保险2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全残(参见第十四条),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使所保障的合同持续有效。
二、儿童保险4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我们豁免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自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后的下一保单年度及以后余下各期的保险费,至所保障合同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终止。
如果豁免保险费终止日未超过本附加合同所保障合同的交费期限,则仍须按约定交付当年度及以后各年度应交的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之日与保险事故5发生日在同一保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
如果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之日与保险事故发生日不在同一保单年度内,保险费的豁免将自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后的下一交费日开始;我们将无息退还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被鉴定为全残的期间内,被保险人已交付的本附加合同所保障合同(包括本附加合同)到期应交的保险费。
在保险费豁免期内,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的险种及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
本附加合同所保障的合同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3 12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