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惠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014-09-15 14:39: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附加惠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豁免保费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0岁 | 147.00元 | 15年 |
豁免保费0元 |
1年 |
0岁 | 277.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0元 |
1年 |
1岁 | 79.00元 | 15年 |
豁免保费0元 |
1年 |
1岁 | 96.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 |
1年 |
1岁 | 106.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 |
1年 |
1岁 | 130.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8.5万 |
1年 |
1岁 | 163.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 |
1年 |
1岁 | 3082.00元 | 15年 |
豁免保费0元 |
1年 |
29岁 | 79.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 |
1年 |
5岁 | 300.00元 | 1年 |
豁免保费0元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因疾病【释义二】或意外伤害【释义三】而导致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的全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保险合同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合同缴费期满日或投保人六十五周岁【释义四】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释义五】(以较早者为准)。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中宏附加惠选投保人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201204)
第一部分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释义一】同意,附加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的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缴费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本附加合同每年续保,不参与分红。
第二部分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因疾病【释义二】或意外伤害【释义三】而导致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的全残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第一个保险费应缴日起,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保险合同应缴的保险费,直到主合同缴费期满日或投保人六十五周岁【释义四】的保险合同周年日【释义五】(以较早者为准)。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公司将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保险费增加或更改缴费方式的申请。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投保人受酒精、毒品【释义六】的影响;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释义七】、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八】,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九】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六、投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投保人以任何形式参与潜水【释义十】、跳伞、攀岩运动【释义十一】、探险活动【释义十二】、武术比赛【释义十三】、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释义十四】、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八、投保人因整容或者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而导致的;
九、投保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期间(航空交通工具【释义十五】除外);
十、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或投保人在投保前已患的疾病(投保时已向本公司作书面声明的除外)。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投保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按月比例退还投保人的继承人本附加合同的未期满保险费。
第四条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责任的开始
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经本公司同意承保,附加保险合同成立。本公司签发附加保险合同作为同意承保的标志。
除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单或保险合同